#區域法院第卅二庭
#陳廣池法官 #提訊
_👤_莫(33) #0929金鐘
🛑已還押28天🛑
控罪:暴動
被告(即本案A1)連同楊(20)和李(23)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,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,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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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受健康因素下不能出席聆訊。
A1法律代表指他們曾探討在A1缺席下判刑,唯因為他們不能解釋報告予A1,所以在對A1公平下和尊重他的意願下,認為現時在A1缺席下判刑是不可行。
A1的判刑會押後至2022年6月20日10:00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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