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區域法院第卅二庭
#陳廣池法官 #判刑
_👥_楊,李(20-23) #0929金鐘
🛑二人已還押28天🛑
控罪:#暴動罪
兩位被告連同莫(33)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,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,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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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一步求情:
楊(20)(下稱A2)和李(23)(下稱A3)的法律代表均表示會採納書面求情陳詞的內容,沒有進一步補充;有關背景報告,則已解釋予兩位被告。
本案判刑:
法庭考慮過相關的案例和與案相關因素後,認為本案合適的量刑起點是監禁4年6個月,兩位被告沒有減刑因素,這是他們被判處的刑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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