🖼#港聞【2047年前逾2,400個地契到期 發展局:從來不是期限 可酌情續期50年】https://bit.ly/39oJ2Jv香港大部份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,政府之後有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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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港聞
【2047年前逾2,400個地契到期 發展局:從來不是期限 可酌情續期50年】
https://bit.ly/39oJ2Jv香港大部份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,政府之後有權收回土地。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提出書面質詢,指「2047大限」將至,詢問政府的統計及處理方法。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稱,2,400個地契將陸續到期,但政府可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,地政總署一直按上述做法處理,絕大部份期滿契約均獲續期,強調在土地行政上,「2047年從來不是一個期限。」
發展局解釋,根據《基本法》第123條,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,由特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。根據特區政府於1997年7月公布的政策聲明,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 (不包括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契約),在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,惟須每年繳納租金,款額相當於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%,租金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。
被問及有多少地契將於2047年6月30日或之前到期,發展局指,由現在起計至2047年6月29日,約有2,400個一般商業/住宅/工業用途地段的土地契約陸續到期,當中最早一批涉及大約50個地段的地契將於2025年到期。
至於在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的土地契約,發展局指地政總署仍在整理有關資料,形容工作進展理想,相信可如期於今年年底完成。
Source: 獨立媒體 inmediahk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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